1、来稿题材、体裁和字数不限,举凡论文、评论、书评、译文、案例评析者,均在接收之列。我们尤其欢迎关注学界及实务界当下热点问题、彰显法律人社会责任感的文章。
2、《清华法律评论》采用学术刊物通行的注释体例(参照《清华法学》),来稿请附英文标题,论文类稿件请另附英文摘要(Abstract)和关键词(Keywords)。翻译稿需附原文,以及原作者或出版者对于此翻译的书面授权许可(包括email)。因译者侵犯原作者或出版者的任何可能权利所导致的纠纷,《清华法律评论》编委会或其任何成员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。
3、《清华法律评论》目前不向作者支付稿酬,但将赠送发表文章的作者当期刊物五本。由于来稿数量较多等原因,恕不退稿。如本刊在作者或译者投稿日起2个月内未加回复,可视为拒绝采纳该来稿。
4、来稿文责自负,本刊所载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并不必然反映编委会或者主办机构的观点或立场。
5、投稿方式: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或邮政渠道(见下附地址)。电子版请采用word文档格式,以附件形式发送。书面投寄请使用打印稿(A4规格纸张),并同时将文章电子版发至本刊电子邮箱。来稿务请注明作者的相关信息(如有多个撰稿人,请分别列出),包括:姓名、性别、国别、目前所在单位、联系方式等。
6、任何来稿视为作者、译作者已经知悉并同意《清华法律评论》的约稿条件